# 梅城区办公楼租赁合同 合同名称: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黄伟强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城区行政中心C栋3楼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753-2188100 承租方(乙方):梅州市恒达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贤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158号 联系人:陈小华 联系电话:0753-22988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一、租赁物 甲方将位于梅城区行政中心D栋1楼的临街商铺出租给乙方,面积约120平方米。 ## 二、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上述房屋用于商业经营。 ## 三、租赁期限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共3年。 ## 四、租金 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 五、租金支付 乙方按季度支付租金,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当季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六、维修 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 ## 七、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需收回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梅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黄伟强 日期:2024年6月25日 乙方(盖章):梅州市恒达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张贤 日期:2024年6月25日 签约地点:梅州市梅城区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