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锦绣科技园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MY-WT-2025-0036 甲方���委托方):杭州锦绣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表人:周永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98号 联系人:赵敏 联系电���:0571-8892567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B3N6K4W 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银行账���:1202026309900182345 乙方(受托方):���州明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志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56号 联系电话:0571-876543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52938156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锦绣科技园提供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包括: 1. 公共区域日常保洁 2. 安保巡逻值班 3.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4. 停车场管理 具体服务标准参照行业规范执行。 ## 二、服务期限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280000.00元)。 服务项目明细: 1. 保洁服务,12个月×32000元/月 = 384000元 2. 安保服务,12个月×45000元/月 = 540000元 3. 设备维护,12个月×18000元/月 = 216000元 4. 停车场管理,12个月×11666.67元/月 = 140000元 合计:1280000元 ## 四、付款方式 甲方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每季度首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季服务费320000元。 ##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服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 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讼。 ##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 八、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均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签约日期:2025年3月15日 甲方(盖章):杭州锦绣科技园发展��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永安 乙方(盖章):���州明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人: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