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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table PostgreSQL schema with full Chinese column comments, FastAPI project structure (admin/common/modules), DSL rule files, and schema migration scr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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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区办公楼租赁合同
合同名称: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黄伟强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城区行政中心C栋3楼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753-2188100
承租方(乙方):梅州市恒达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贤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158号 联系人:陈小华 联系电话:0753-22988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
甲方将位于梅城区行政中心D栋1楼的临街商铺出租给乙方,面积约120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上述房屋用于商业经营。
三、租赁期限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共3年。
四、租金
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五、租金支付
乙方按季度支付租金,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当季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六、维修
房屋维修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需收回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梅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黄伟强 日期:2024年6月25日
乙方(盖章):梅州市恒达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张贤 日期:2024年6月25日
签约地点:梅州市梅城区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