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table PostgreSQL schema with full Chinese column comments, FastAPI project structure (admin/common/modules), DSL rule files, and schema migration scr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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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THZW-2025-IT-0036
甲方(委托方):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刘志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CYJ2P3J 联系人:何嘉敏 联系电话:020-386277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银行账号:3602028209200068812
乙方(研发方):广州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宇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C栋1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BN7K8B 联系人:林浩然 联系电话:020-321088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科韵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118789105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技术合同章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技术目标与方案
一、项目概述
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开发并部署「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实现政务事项在线办理、智能审批、数据汇聚和效能监测等核心功能。
二、技术方案
本平台采用微服务架构,前端基于 Vue 3 + TypeScript 构建,后端基于 Spring Cloud 微服务框架,数据库采用 PostgreSQL 16 + Redis 7 集群方案,消息中间件采用 RabbitMQ。平台部署于甲方政务云环境,采用 Kubernetes 容器化部署方案。
三、技术指标
- 系统响应时间:核心业务页面加载时间不超过2秒,API接口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00毫秒,复杂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 数据处理精度:表单数据录入准确率不低于99.9%,OCR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5%,智能分类准确率不低于90%;
- 系统可用性:年可用率不低于99.95%,计划内维护窗口每月不超过4小时,单点故障自动切换时间不超过30秒;
- 并发能力:支持不少于2000并发用户同时在线,峰值处理能力不低于每秒500笔事务(TPS);
- 安全等级: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等保三级)要求。
第二条 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项目开发与验收应遵循以下技术标准:
- 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 GB/T 28827.1-201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保2.0);
- 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 GA/T 1390-2017《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第3部分:安全管理中心》。
乙方应确保平台符合上述所有标准的技术要求,并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应的合规性检测报告。
第三条 实施计划与里程碑
项目总工期为90个工作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需求分析与方案设计(第1-20个工作日)
- 里程碑M1(第10个工作日):完成需求调研,提交《需求分析报告》;
- 里程碑M2(第2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设计,提交《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 交付物:需求分析报告、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文档、接口设计文档。
第二阶段:系统开发与单元测试(第21-55个工作日)
- 里程碑M3(第35个工作日):完成核心模块开发,进行第一次内部演示;
- 里程碑M4(第55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功能开发及单元测试;
- 交付物:源代码、单元测试报告、代码审查记录。
第三阶段:集成测试与部署(第56-75个工作日)
- 里程碑M5(第65个工作日):完成集成测试,提交《集成测试报告》;
- 里程碑M6(第75个工作日):完成系统部署及初步验收准备;
- 交付物:集成测试报告、部署文档、用户操作手册。
第四阶段:验收与试运行(第76-90个工作日)
- 里程碑M7(第82个工作日):完成初验;
- 里程碑M8(第90个工作日):完成终验,项目整体交付。
- 交付物: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告、运维手册。
第四条 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和验收工作。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双方书面协商后可适当顺延。
第五条 验收标准与流程
一、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
二、初验(第一阶段验收):
- 在系统开发完成并部署至甲方测试环境后进行;
- 验收标准包括:功能验收(全部需求功能点覆盖率100%)、性能验收(符合第一条技术指标要求)、安全验收(通过等保三级测评机构检测);
- 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
- 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初验,整改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终验(最终验收):
- 系统通过初验后进入30个自然日的试运行期;
- 试运行期间系统可用率应达到99.95%以上,严重故障(导致核心业务中断超过1小时)不超过1次;
- 试运行结束后,甲方组织终验,终验合格标志项目整体交付;
- 终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第六条 质保期条款
一、质保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壹年)。
二、质保期内,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 系统缺陷修复:一般缺陷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严重缺陷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
- 系统运维支持:7x24小时运维值班,工作时间15分钟内电话响应;
- 免费版本升级:提供不超过2次的小版本功能优化升级。
三、质保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获得技术支持,双方另行签订运维服务合同。
第七条 培训条款
一、乙方应在系统终验前完成以下培训:
- 系统管理员培训:针对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部署、配置管理、日常运维、故障排查,培训时长不少于3天(每天6学时);
- 业务操作培训:针对甲方业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功能操作、业务流程使用,培训时长不少于2天(每天6学时);
- 培训方式:现场集中授课+实操演练,乙方提供培训教材和操作手册。
二、乙方应确保培训效果,甲方培训人员考核通过率不低于90%。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一、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数据库结构及数据、技术文档、系统设计方案、算法模型,其知识产权(含著作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均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用于其他项目或向第三方许可、转让。
三、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前已独立拥有的基础平台框架和通用工具组件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在本项目范围内永久、免费、不可撤销的使用权。
四、如本项目技术成果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应事先取得合法授权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技术风险分担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因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如与甲方现有系统接口不兼容、政务云环境特殊限制等),导致项目部分功能无法实现或需要调整技术方案的,乙方应在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替代解决方案。
二、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客观技术原因导致项目部分失败的,双方按以下方式分担风险:
- 已完成部分的研发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工作量支付;
- 未完成部分的研发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 已产生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三、因乙方技术能力不足导致的项目失败,不适用本条风险分担条款,乙方应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责任。
第十条 技术支持与资料移交
一、技术支持方式:
- 电话支持:工作日 9:00-18:00,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远程支持:通过VPN远程协助,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 现场支持: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二、技术资料移交清单(在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
- 全套源代码(含版本管理库完整历史);
- 数据库设计文档及数据字典;
- 系统架构设计文档;
- API接口文档;
- 系统部署文档和运维手册;
- 用户操作手册;
- 测试用例及测试报告;
- 第三方组件清单及授权文件。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1960000.00元),付款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元整(¥392000.00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 阶段款(初验款):系统通过初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柒拾捌万肆仟元整(¥784000.00元);
- 验收款(终验款):系统通过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元整(¥588000.00元);
- 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196000.00元)。
上述各期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一、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
二、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或提交等额银行保函。
三、项目通过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 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增加的合理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 乙方交付的系统不符合验收标准,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
- 乙方擅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定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疫情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行政命令等)和社会事件(战争、暴乱、罢工等)。
二、通知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公告、公证文书、新闻报道等)。
三、法律后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受影响一方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日的,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的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一、保密范围: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项目技术方案、源代码、业务数据、用户信息、双方商业秘密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未公开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二、保密期限:保密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年后届满。
三、违约后果: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情节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其他条款
-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刘志强 日期:2025年1月15日
乙方(盖章):广州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陈宇辉 日期:2025年1月15日
签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